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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贼尼克Ⅰ》读后感

初中作文 |

时间:

20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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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妙贼尼克Ⅰ》读后感(一):尼克的想法

  一点小牢骚。还是蛮期待下几部的,期待作者下面的展开和更多的关于尼克过去的来龙去脉,比如关于他的接活怪癖的形成,他的恋爱史,他在哪里遇见一个对他来无影去无踪没有怨言的女友?尼克遇见的女人都有一双绝妙的双腿。虽然自己专门接受一些奇怪的顾客,但还是免不了好奇多一句嘴,而且自己还会提前将到手的物品检查一番。最重要的是,隐藏在这一切看似不合情理的委托下都有一个合乎情理又令人惊奇的原因,所以在看过一篇之后,读者就很难再将自己的视野纠缠在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表象之下,而是擅做主张的开始剖析他们,运用发散思维,运用一切的想象力,一者满足自己的好奇,再者获得那两万美元的报酬和女友度一个阳光海滩的假期。

  《妙贼尼克Ⅰ》读后感(二):继续出下面的吧XD

  之前有电子版 窃贼探案,和这次的比起来有些已经出现过,有些则是全新的,稍微加个简介吧

  偷窃云虎

  偷窃一池碧水

  偷窃玩具老鼠

  偷窃黄铜字母

  //为什么要偷大厦外面的招牌字母呢?

  偷窃百老汇戏票

  //已经下档的演出,为什么还会有人在卖票,甚至还有人买呢?

  偷窃灵歌

  //如何偷窃一架管风琴?

  偷窃病海狸棒球队

  //偷一只棒球队不难,但是为什么特意要一只棒球队呢?

  偷窃银湖水怪

  //水怪是什么?

  偷窃笑脸狮

  //餐桌上的装饰品有什么用处?

  偷窃监狱日历

  //如何进入监狱偷到指定的某间牢房的日历?

  偷窃蓝马

  尼克系列应该是霍克的系列作里面最有趣的,无论是为什么偷不怎么值钱的东西,还是怎么偷,都很有看点。何况因为是个小偷么,还经常遇到被陷害的情况XD

  《妙贼尼克Ⅰ》读后感(三):妙贼~

  这个和我喜欢的画家音译过来的名字只有一个汉字之差的人写的小说。

  我非常喜欢爱德华 霍伯的画。拿到这本书还念叨了一下 ,跟霍伯名字好像。

  翻开一口气看完。我几乎是脑海里回响着译制片配音的对白看完的。那种美国好莱坞老电影的调子,连感脑海里映出的画面都带有老电影色彩缤纷胶片色调又变得暖暖的感觉。这跟霍伯的画还是很搭的。

  刚看到书名觉得妙贼 这个词用在一部推理小说上挺怪的,看进去才感觉到很合适。巧妙张弛有度是这本书给我的感觉。

  尼克不能说是一个贼,应该说是一个侠盗。他带着佐罗式的浪漫,还有那种浓厚的美国味,他开一罐啤酒坐在门廊前看着那个话多的可爱的姑娘。还是让我想起霍伯的一幅画。

  每一个故事都是独立的,没有那么繁杂高度费脑的推理线索,故事简单逻辑清晰但是常常却出乎意料,轻轻松松读书就能:哦!原来是这样!

  《妙贼尼克Ⅰ》读后感(四):温柔一击

  以前一直有一种错觉:短篇小说没有长篇小说精彩,推理小说尤为如此。既然小说家有胆量把一个故事写出好几百页,那么说明他的故事足够精彩,能吸引读者把厚厚一本书读完,并在结束阅读后,并不会因为在此上面花费的时间和精力感到后悔。但是读过霍克的《不可能犯罪诊断书I》和这本《妙贼霍克》后,我开始渐渐改变了这个看法。

  我认为,爱德华•霍克创造的尼克•维尔维特这个系列是本格推理的一次成功转型。以前的whodunit,无外乎是有人死了、侦探来了、案子破了这三个步骤,看得多了也就没什么新鲜的了。尼克系列的故事跳开了这个模式,把重点集中在为什么要花大价钱偷这些稀奇古怪不值钱的玩意,行文间却不失推理的乐趣。我估计霍克偏爱这个系列也是因为这个系列的比不可能犯罪谜团更好创作,而且更有趣吧。

  只可惜霍克笔下的人物实在太呆板了,除了男一号尼克,没有什么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人物,包括女一号格洛丽亚。每篇故事里都会出现一位女郎,而且大多貌美年轻、金发长腿、聪明可人,但是如银幕上一连串邦女郎一样,都是千第一篇律,鲜有特色。还好故事非常精彩,个人比较喜欢《偷窃一池碧水》《偷窃病海狸棒球队》和《偷窃黄铜字母》,最后一篇最为精彩。

  顺便说一句,尼克•维尔维特的名字很是有趣。一个硬汉的姓氏却是velvet(天鹅绒),总感觉不是那么搭调。书的原名是The Velvet Touch, 似乎也在主人公名字上打趣。从不失手的大盗每次出手确如“天鹅绒”般轻柔,有种偷窃在无形之中的感觉。

  《妙贼尼克Ⅰ》读后感(五):卿本佳人,奈何做贼?

  尼克•维尔维特是个贼。虽然他年轻时也曾投笔从戎(朝鲜战争),保家卫国,表现了高尚情操。然而,最终却在闯空门这行里打下一片江山。大好前程,如水东流。

  不过,只要"钱"程似锦,一切O。虽然尼克只偷不值钱的东西,然而雇他顺走这些东东滴主顾却都愿意至少掏出两万美刀。饶是如此,尼克的生意依然络绎不绝,可见他确实有两把刷子。

  需要说明的是,小偷的圈子其实很小,一向厉行低调的伯尼•罗登巴尔也不得不面对自己贼名远扬的事实,就是明证。仰赖圈内人的口口相传,尼克只要安坐家中,自然会有委托找上门来。当然,找他的往往都不是什么居心正大的良善之辈。毕竟,好人没事会去雇贼?根据骨牌效应,一件罪行必将引出另一桩罪行。在那些奇特委托背后潜藏着多少罪恶,多少阴谋?不过这些都与尼克无关,他是有职业操守的贼,雇主的秘密他没有兴趣,除了完成任务和收取足额报酬,其他都不关心。然而,也许是曾经盗窃过行业守护神墨丘利塑像的原因,尼克失去了这位小偷之神的庇护。虽不至于像RPWT伯尼•罗登巴尔那样每次都遇上三五具尸体,但也经常遇上麻烦,甚至不能像伯尼那样守住一个小偷的非暴力节操底限!已经没有节操滴尼克,自然也不会顾及主顾需要保守点小秘密滴心情了。

  所以,如果朋友您正巧身边有个两三万美刀,没地儿花,可别想去打尼克•维尔维特滴鬼脑筋。否则,任你再怎么高唱小龙人之歌,都没有任何用处的说。

  虽然,尼克经常性滴没有节操,但他确实是当得起"卿本佳人"四个字。本书收录的十一个故事,都是尼克六十年代的做为。彼时的他,尚且未到不惑之年,莽撞有余,情义不足。然而,正如P228所言,"在尼克心里住着一个骑士,不断地搏杀着现代社会的恶龙,如果他追逐的圣杯只不过是金钱,又与凡夫俗子有何差别?"尼克本性中的骑士精神正在慢慢发展,终将凌驾于一切节操之上。尼克并非在行侠仗义,但他心中自有底线。他不忍弃身处险境的无辜女孩于不顾,也不会对杀人越货的强盗放任自流。尼克并不将所有罪犯都交给警察,毕竟大家都是法外之身,只要能阻止那不可饶恕的罪行ーー谋杀,都应该给别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毕竟,惩前毖后,也是以治病救人为主旨滴嘛。

  难道这样的尼克•维尔维特不是一个贼佳人么?(这名词。。。好诡异。。。)

  :你可能会问,既然尼克心中有一个骑士,为何又会误入歧途,"奈何做贼"?难道不能弃恶从善,当个建筑工人啥的,和格洛丽亚一块儿喝着啤酒,消磨余生呢?

  这个嘛,自然和其他屡教不改滴偷儿(比如今天乱入N次滴伯尼•罗登巴尔)一样,因为尼克是个小偷,他知道自己永远不会变。

  《妙贼尼克Ⅰ》读后感(六):只偷杂货的贼

  高中毕业,换过几个工作不成,阴错阳差走进小偷这一行的尼克,完完全全是为了解决自身的经济问题、填饱肚子好过活,而不是怀抱骑士精神、劫富济贫,亦或只是消遣娱乐、打发时间而已。他是职业的,高风险高报酬的,一留下案底就麻烦大了的,所以他为自己设下一个极其龟毛的古怪原则:“只偷不值钱的无用之物。”虽然一路走来时时有人等著看好戏,看他被大环境逼使到放弃这无谓原则的一天──凭他高超的技巧与过人的智慧,这份坚持岂不是自找麻烦?有鉴于此,要找他工作的代价不菲,至少从公定价码两万美元起跳,以支撑他维持生计。

  问题来了,条件如此苛刻,还会有谁上门委托呢?不过,要是没人委托,故事也说不下去了不是?这是神偷尼克·维尔维特系列所埋下的第一个谜团。更诡异的是,如果所托之物乃“不值钱且无用”,委托人何以愿意付出两万美元的代价取得?这是第二个谜团。

  当有一个不计较窃物价值的竞争者出现时,照理说市场的供需会立刻现起变化,消费状况将有所改变,尼克的工作却似乎不怎么受影响?这是第三个谜团。

  要解决这三个谜团,断不可用一般常理推敲,唯独愿意与作者达成协议,舍弃现实执著进入霍克创造的神偷童话中,一切将变得理所当然。这某部份与某信用卡公司时不时出现在电视萤光幕或报章上的广告一般,用三到五样消费行为来催眠你,只要透过他的产品完成有价(且方便)的消费,最终将带来无价(还往往是感动)的体验,如此这般。在神偷尼克的故事中则有两层意涵,一是故事中的人物花费两万美元换取他/她的无价体验,例如偷窃一面传说中连结两个平行世界的镜子;或将某个更高的价值以隐藏或欺骗的手腕瞒过费尔威,只因为他的技术足以提供他人无法保证的效率与达成率──当然也是因为费尔威自保有方,不轻易让一些麻烦事(例如警察的追捕)爬到自己背上。另一层意涵是构筑在作家与读者之间,只要用少少的代价便能看见一个梦幻委托的达成,例如“偷窃福尔摩斯的拖鞋”这桩足以让推理小说迷瞪眼流口水的委托等等,而这正好是霍克创作此一系列的精神起点。

  当年爱德华·霍克塑造尼克这号人物时,是以英国〇〇七情报员为蓝图,是个善用小道具且反应灵敏的窃贼,后来放弃将尼克“美国化”,专心让他接受“偷窃不值钱的无用之物”委托。当年大力提携、提供他小说发表场域的奎因对这个系列喜欢到甚至建议霍克可以让尼克偷个什么不值钱的东西回来,像是已经停演的百老汇戏票,或是一整支棒球队。在这充满想像力与童趣的“委托-行窃”故事中,用短篇的篇幅砌起一座座小巧的推理童话城堡,将血腥恐怖的残暴凶案隔绝在外,时而俏皮、温馨、逗趣的故事情节,原原本本承接了解谜推理小说的本质精髓,成为霍克创作量最丰、也最受欢迎的一个系列。

  面对神偷尼克的故事,阅读心情是轻松的,甚至是某种主动的、可供寄托的、得到满足的,怀抱著接受一份礼物般的期待与猜想,将过重口味的推理阅读感受稍稍拉回正统,将属于读者主动探询的部份移转回来。如果你是委托人,想请尼克偷什么?如果你是费尔威,要如何将委托顺利完成?如果你是霍克,下次要设计怎么样的难关让读者尝鲜?读者应该可以在本书收录的故事中,找到触动神经的解答与灵感。

  《妙贼尼克Ⅰ》读后感(七):真真一个特立独行的妙贼

  谈这本《妙贼尼克》之前,认识一下作者的生平经历其实是有必要的,这有助于我们了解作者的创作背景及理念,也可以让我们明白霍克“短篇推理之王”这项美誉因何而来的真正主因。

  和其他推理作家稍有不同的是,霍克在创作上选择了短篇推理作为自己的舞台,而在这个舞台上,他也的确是最耀眼的一颗明星。时至今日为止,他已创作了九百多篇短篇推理,笔下所写的系列(主角出现两篇以上就算数)也已多达三十个之多,从警探到神偷,从西部牛仔到吉普赛领袖,从密码破解员到小镇医生,形形色色的侦探人物在他的生花妙笔下跃然纸上。单从作品数量及系列数来说,这项成就举世之间还没有任何一位作家可以和他相提并论。除此之外,从一九七三年五月开始,霍克还定期为艾勒里.昆恩推理杂志(EQMM)每月写稿,这份工作一写就是三十多年且从未间断,这让人不禁想起了美国职棒巴尔的摩金莺队的传奇人物“铁人”瑞普肯,某种程度上来说,霍克的连续创作纪录与瑞普肯的连续出赛纪录实在有异曲同工之妙,除了要有恒心与毅力之外,源源不绝的诡计点子(以职棒来说就是稳定的打击率与滴水不漏的守备)才是让霍克能在这片创作园地中持续发光的主因。

  当然了,霍克的成就不光只是写得多而已,他最厉害的地方在于作品水准始终如一,每个故事都有很强烈的逻辑性与趣味性,是属于正统的解谜型推理,霍克有次接受访问时就曾说过他最擅长的就是将脑海中许多奇妙的谜团与想法写进故事内,而且他自认为可以处理得很好,他的这份自信确实也得到大多数读者的肯定,象征推理界最高荣誉的爱伦坡奖在二○○一年也将该年度的大师奖(Grand Master)颁给了霍克,得奖的原因是表彰他对短篇推理小说的特殊贡献,他也是目前为止唯一一位以短篇推理创作获得大师奖的人物,由此可见,“短篇推理之王”这个美誉霍克应是当之无愧的。

  对作者有了初步的认识之后,接下来我们来介绍《妙贼尼克》的主人翁──神偷尼克。

  尼克是一位专业小偷,与其他小偷不同的是,他专门接受他人委托偷“不值钱”的东西,黄金珠宝这类“有价值”的东西他毫无兴趣,而且他的收费昂贵,偷一次东西就得花上二万元(近期已涨到三万元)的高价酬劳。这个系列最吸引人的趣味点有两个,一是尼克该如何去偷委托人指定的东西(如游泳池中的水、生日蛋糕上的蜡蠋或是一整队棒球队员),另一个则是“为何要偷”这些“不值钱”的东西。除此之外,在偷东西的过程之中,尼克还常卷入凶杀案,为了要证明自己的清白,有时候他还得扮演起侦探的角色,正是因为有这么多种趣味的组合,神偷尼克在霍克笔下自然成为最受欢迎的一个系列。

  神偷尼克系列最早出现是一九六六年九月发表于昆恩杂志上的〈盗窃云虎〉,到二○○五年底为止,已有八十四个短篇与读者见面,是目前霍克笔下数量第二多的系列(仅次于李欧波探长系列)。而当初会有这个系列的诞生,据霍克本人表示是从○○七情报员所得来的灵感,早期的几篇,尼克会使用一些道具或器械来辅助偷窃,不过到后来这些道具就不再使用了,如此一来反倒让这个系列变得更加有趣了。

  时间来到八○年代中期,为了让尼克系列更有看头,霍克创造了另一位女神偷──白皇后珊卓拉.巴丽(Sandra Paris),巴丽的出现让尼克不再独领风骚,这位打著“早餐之前,奇迹立现”的女贼与尼克之间的关系有时是敌人,有时又是搭档,而这样的组合在后期的尼克作品中也确实扮演著催化剂的作用,让这个系列的可看性更为提高。

  《妙贼尼克Ⅰ》读后感(八):更适合做侦探的贼

  爱德华-霍克是世界公认的“短篇推理之王”,他一生中创作过近千篇推理小说。在作家浩如烟海的作品中,有专攻不可能犯罪的山姆-霍桑医生系列,有间谍类型的兰德系列,有超自然色彩的西蒙-亚克系列……可是无论是霍克本人,还是绝大部分读者,最喜欢的一个角色叫做:尼克-维尔维克,一个职业盗贼。

  在外国的文学作品中,“贼”这个职业可谓是多姿多彩。无论是经常与福尔摩斯做对的亚森-罗平,工作时莫名其妙卷入命案的伯尼-罗登巴尔,还是英俊潇洒劫富济贫的佐罗,都是极富个人魅力和传奇色彩的盗贼。即使与这些经典“盗贼”形象相比较,霍克所塑造的“妙贼尼克”依然毫不逊色。

  关于“贼”这个职业,在中国人心目中的地位应该是比较低的。即便是那些劫富济贫的义盗,也最多只是被“人民群众喜闻乐见”,但仅仅只能得到一句“盗亦有道”的评价,脱不去“贼”的本质。就像“三侠五义”中的“五义”,因为出生的不光彩,纵然没少过行侠仗义,最终的评价也比北侠欧阳春、南侠展昭低了一级。又例如《水浒传》中出场率很高,屡立奇功的“鼓上蚤”时迁,大概也因为出生的原因,仅仅排名倒数第二。美国作家彼得-海斯勒也他的作品《江城》中描述过中国学生对于“侠盗罗宾汉”的认识,总体来说还是趋于否定的。

  其实从本质上讲,国外这些以“贼”为主角的文学作品与中国的武侠小说是极为相似的。虽然我们会下意识的认为“侠”代表正义、行事光彩,可是对于“是非”的评判标准到底是通过侠客自己还是法律呢?侠客行侠仗义,无论是杀人还是劫财,不论“正义性”与否,归根结底属于滥用私刑,因此我实在看不出来侠客相对于盗贼有多少道德上的优势。像尼克这样的盗贼,他行事有原则、性格可爱、机智聪明,同时又与当权者站在对立面上,也许正吻合了许多读者心目中的“侠客”形象,至于他的职业就算不上什么大问题了。可以说,阅读《妙贼尼克》 能够体会到一种看武侠小说的快感。

  不过除了角色鲜明的性格特征之外,《妙贼尼克》更为成功的地方在于人物的设定。有个性的“盗贼”形象比比皆是,但到底去偷什么则是一个学问。尼克-维尔维克只偷不值钱或稀奇古怪的事物,同时开价很高,在第一篇创作于1965年的《偷窃云虎》中起价已经达到了两万美元。这样的设定有三大好处——首先,偷窃不值钱的事物让读者在阅读中产生道德上的顾虑;其次,在偷窃不值钱东西的时候往往需要用到更复杂的技巧,这会让故事显得新奇、富有创意;最后,既然被偷窃的事物不值钱,那为什么有人会愿意花至少两万美金去得到它,这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玄机。

  正是因为这样的设定让爱德华-霍克可以轻松的在自己笔下的“盗贼”小说中融入推理的元素。不值钱的物品与花两万美元去盗窃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矛盾,因此在那些所谓“不值钱的物品”的背后总是暗藏着可怕的阴谋甚至涉及到人命,而小说的逆转往往也由此产生——在尼克出色的完成了雇主任务的时候,他也就自然而然的卷入了那些阴谋之中。这危急的时候,尼克或是为了洗脱嫌疑,或是为求自保,或者为了从容地拿回佣金等理由,不得不发挥自己的才智,查出事情的真相,全身而退。而因为尼克过人的思考和推理能力,经常被人评价:“你更适合做个侦探”。

  爱德华-霍克在创作“妙贼尼克”系列的时候采用了先拟定题目再设计情节的写作方式,再加上“偷窃不值钱之物”这个限制条件,对于作家的想象力绝对是极大的挑战,而作家回馈给读者的则是一篇篇偷窃对象五花八门,盗窃手法千奇百怪,情节逆转精彩巧妙的小说。而随着情节的发展,就像福尔摩斯遇见莫里亚蒂,柯南遇见怪盗基德一样,作家为尼克安排了一个绰号叫做“白女王”的女贼作为对手,使小说情节更为紧张激烈。

  《妙贼尼克》是一部妙趣横生的推理作品。因为情节上的趣味性能满足读者的阅读欲望,短小的篇幅又让阅读的过程分外轻松。现如今推理市场上,长篇推理费时、黑暗推理虐心、炫学推理枯燥,如果能够时不时读上一点类似于《妙贼尼克》这样的小说,享受故事的同时能够获得一种幸福感,这样的阅读体验是绝大部分推理作家所达不到的。所以一直以来我都毫不忌惮地宣称自己最喜欢的推理小说家是爱德华-霍克,而在短篇推理上的成就,唯有《福尔摩斯》的短篇能与霍克相比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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